2008年12月18日星期四

提一点建议

昨天发生的一件小事,我认为很值得我们团队思考。事情是这样的,我向厦大一位刚认识的一位同学推销我们的网站,他回去看了后立即打来电话,说你们吉大人是不是特别会忽悠?我问怎么啦?他反问:你们吉大团队人数比我们厦大多,进展比我们慢,更不可理解的是,陈堃一生病,你们的工作就要停下来,还敢说自己是“一支精干高效的团队”,不是忽悠是什么?我说不可能呀?后来上网认真一看,当时我就脸红了,还好不是面对面!
今天又把这篇团队成员招募的公告再看了一遍,发现还有一个问题:我们网站的名字是“吉林大学讲座信息网”,这里把最核心的“讲座”两字漏掉,变成了“吉林大学信息网”,这样会不会引起读者的认识混乱?会不会给今后网站推广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据陈堃介绍,网站的域名和名称是我们宣传的核心所在,一旦定下来就不要轻易变动,否则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我反思的结论是:我们是做信息传播的,对外一定要非常认真严谨!不然,不管是什么样的差错,都可能被我们自己无数倍地放大!为了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差错,也为了充分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我想提一点建议:今后对外发布的文稿,最好先通过内部的工作论坛大家先讨论一下,然后再发出去。这样,即使遇上防不胜防的情况,我们因为事先有心理准备也不至于太被动。

不建立退出机制,网站管理将会留下永久的“硬伤”

因为家里有事,有两天时间没有和大家在论坛上交流了,没想到在王琦的一阵鼓捣之下,我们的队伍发展这么迅速,团队新成员的热情这么高涨(特别是宋思宇和王越悦,已经提出了一系列很有创意的具体方案)!我特别感谢自己,感谢当初自己一念之间的决定竟然会有如此精准的眼光!
摊子全部铺开了,要做的事情真可谓千头万绪,管理问题必须迅速提上我们的议事日程。越悦非常敏锐地提出了这一问题。作为回应,我把自己的一些想法也整理出来,请大家一起讨论。
管理这个网站最重要的是制定一个章程,其作用相当于我们团队内部的一个“小宪法”法,然后在这个制度框架下大家各就各位,分头行动。这应该是我们的强项,因为我们大多数都是学法律的。我认为,网站管理章程至少应该包括以下部分:
一、总则
二、机构设置
三、团队成员的职责
四、团队成员的产生
五、团队成员的退出
六、附则
其中很多内容,越悦在其《关于团队内部构建和文件制度的想法》等系列建议中都已经提到了,唯有第五部分“团队成员的退出”没有涉及。为什么呢?也许是因为这个问题太敏感吧,所以,作为发起人,我专门就这个问题谈三点想法:
第一,没有激情必须退出。没有激情,我们不可能冲破“等、靠、要”的惯性束缚,这个网站也就永远不可能创建起来。即使现在创建起来了,如果没有激情,也很可能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常常有朋友问我:“明年就毕业了,为什么要停下自己的论文写作做这样一件事情?”我这样回答:“想给吉大留个纪念!”所以,对于我们团队的每一位新成员,我都要真诚地说一句:“欢迎激情加盟”!
第二,有激情但时间无法保证必须退出。我们这个网站是非商业、非娱乐、非官方的纯粹公益性的,这里没有任何经济利益,更不是出风头的场所,我们唯一的回报就是广大老师和同学对我们提供讲座信息服务的满意和肯定,如何时间保证不了,那是对他们的信任和期待的最大伤害!当然,因为这方面原因退出的团队成员,如果以后条件重新具备,我们热情欢迎他(她)的回来!
第三,有激情有时间但对网站一直没有明显贡献必须退出。我们这个网站已经提出非常宏大的远景以及三个阶段非常具体的奋斗目标。只有依靠团队每个队员的齐心协力和不断奉献,目标才能一点点地转化为现实,我们才能一点点地兑现创建团队的郑重承诺。作为团队的一员,我们也应该自己找责任,自己找位置,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替代的价值,努力避免成为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花瓶”!一句话,吉林大学讲座信息网必须因为你的存在而改变!
对于整个管理章程的制定,我的建议是最好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由我和王琦负责。我重点说明第四部分“团队成员退出”的三条原则,这是我作为发起人应该履行的重要责任,否则会对网站以后的管理留下制度上的“硬伤”。具体制度由王琦负责起草,作为一名优秀的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我们相信他一定不会辜负大家的厚望!
第二步,由团队现有全体成员提出意见、建议,修改定稿后大家表决通过草案。
第三步,以“第二次告全校同学书的”形式,公开征求全校师生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定稿后正式生效。第一次告全校同学书由我起草,第二次告全校同学书由王琦起草。我们这样做,是为了逐步形成一个充分发挥团队优势的惯例:根据具体情况,重要文稿先由团队最合适的成员起草,再由全体成员修改表决。

2008年12月16日星期二

不让您错过每一场精彩的讲座 --吉林大学讲座信息网告全校同学书

讲座是我们的精神盛宴,校园里几乎每天都有精彩的学术讲座、论坛、交流会、宣讲会……但是我们总是一次又一次与她们擦肩而过,事后捶胸顿足,痛心不已!为什么?校园太大了,总有我们无暇顾及的地方;五花八门的广告又太多了,沙里淘金式的寻找要耗费我们多少宝贵的时间啊!
怎么办?将就呗,这么多年不都过来了?
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认识了厦门大学讲座信息网的创始人,他还只是外文学院法语专业的一个大三学生,他和他的团队仅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彻底解决了这个困扰多年的问题!
受此感动和启发,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经过紧张的筹备,“吉林大学讲座信息网”这个新生命终于在公元2008年12月14日深夜呱呱坠地!我们为这个新生命注入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学校会因为我的存在而改变”!这是网站创建团队每个成员对自己的要求,也是这个团队对吉大每一位同学的共同期许:作为学生,总有一天要毕业离去,但是既然我做过这里的主人,这个学校就会因为我的存在而改变,在吉大历史上我不会也不应该只是一个匆匆过客!
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做厦大同学的徒弟,我们应该可以做得更好!我们要以讲座为突破口,为所有热心于学术的老师和所有热爱学习的同学提供一个共同的分享平台,让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知识的海洋和学术的殿堂。具体地说,我们的设想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创建“吉林大学讲座信息网”。通过与主办方联系和招募志愿者等办法收集全校所有的讲座信息,迅速处理后,穷尽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阅读空间、迷你博客、google日历、订阅RSS等一切可行的现代信息传播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发送到全校感兴趣的所有师生,保证大家不会错过一场精彩的讲座。
第二阶段:把“吉林大学讲座信息网”升级为“吉林大学讲座网”。与主办方合作,把有关讲座的文字、照片、录音和录像,通过建立链接或其他方式整合到网站上,让每一场讲座都成为吉大永久的历史和学习的宝库。
第三阶段:与厦门大学讲座信息网合作(他们已经成功运作一个月了),把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大高校,再把全国所有高校的讲座网整合成“中国高校讲座网”。这个讲座网在内容上与“中国期刊网”交相辉映,在功能上与明星辈出的“百家讲坛”并驾齐驱。因为,学术推销最重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发表文章,二是发表演讲。当这两大任务都被统一“承包”之后,教授们就可以把才华和智慧最大限度地用在知识与思想的创新之上!
欢迎光临吉林大学讲座信息网,您的大学生活将会与众不同!我们的网址是:http://ulecture.info
[博主说明]这是本博主起草的初稿。

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

音韵学出路在哪里?--听鲁国尧教授讲座《汉语诗歌的绚丽亮点――韵》有感

内容:汉语诗歌的绚丽亮点――

时间:2008-12-11 下午7 � 2008-12-11 下午8

20081211T190000/20081211T200000

地点:厦大南光一(人文学院)320

昨晚听完鲁国尧教授的讲座,我提了一个问题就赢得大家的掌声,遗憾的是因为事先有约,九点半我必须去做另外一件事。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韵是汉语诗歌的亮点,我听明白了,但是为什么说它是绚丽的?这个问题还不大明白,请鲁老师继续指点?我理解大家为什么为鼓掌。主持老师刚说过,鲁老师您是不会轻易下判断的,所以我反而可以大胆地下判断:您所说的"绚丽"应该是个学术用语,而不是一个广告语!大家是不是认为我将了鲁老师一军?

我还是意犹未尽。特别是鲁老师开了个玩笑,说音韵学的书很枯燥,不是吃这饭我不会看这书,立即有一位厦大的老师带头很使劲地鼓掌,我就感到研究音韵学的老师和同学真是很悲壮和无奈!昨晚回去后,我就一直在思索后面同学提的一个问题:音韵学的研究出路在哪里?

1、"绚丽"背后的规律是什么?掌握这个规律之后,现代人能不能写唐诗?打算盘这个古老的东西并没有因为计算器和电脑的出现而淘汰,现在反而全国流行,到处都有珠心算培训班。那么,唐诗能否重新获得生命,能否也可以搞一个唐诗创作学校?

2、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我们如何让它造福于普通人的生活?就像傻瓜照像机一样,我们能否期待这么一天:经过专业培训之后,连傻瓜也会写唐诗?

3、文学艺术如何走向大众化?既然高雅的声乐可以转化成流行音乐和卡拉OK,那么,唐诗宋词就不能从庙堂之高走向江湖之远,从阳春白雪变成下里巴人吗?

4、中华民族文化能否实现欧洲文艺复兴的再次辉煌,关键在于像唐诗宋词这样的"祖传秘方"能否为普通的中国人所掌握!今天,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可以在一个学期之后背诵80首唐诗,那么,这个学生经过十年寒窗苦读终于考上厦门大学中文专业之后,能否在一个学期之后创作80首唐诗?如果不能,那么这个同学再努力三年,成为文学硕士之后行不行?如果还不能,这个同学又奋斗了三年,当上文学博士生之后,这时行不行?如果还说不行,那么,人文学院的博导和研究生们,是不是要重新反思一下:这样的教育是不是失败?只有弄明白之所以失败的原因,才能找到出路在何方。

我们期待着研究音韵学的教授们和博士们、硕士�甚至本科生们都取得成功,因为这关系到你们的饭碗问题,也关系到中国人的"祖传秘方"是否失传!

20081212

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

和真正的厦大主人交朋友

很庆幸参加了昨晚的讲座,因为一份感动支撑下的坚持,我有机会和真正的厦大主人交朋友。但也很遗憾,因为我不负责任的一个点头,让坐在我旁边的一位同学提前离去。
一个本科生的讲座能吸引100多人参加,在我看来,全是因为广告上有两个闪光之处:一个是标题《你所不知道的互联网学习方式---兼谈讲座信息网的运用》,另一个是地点: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可是听了一半,感觉标题有点夸张,应该倒过来写才对:你所不知道的厦门大学讲座信息网---兼谈互联网学习方式的运用。坐在我右边座位上的同学本来鼓掌很热心,似乎也有同感,问我:“今晚就讲这个信息网吗?”我不假思索就点了点头,他便起身离开了。而我,看着这个稚气未脱的小师弟居然也敢站在这么庄重神圣的报告台上,总觉得有点什么东西在感动着,于是坚持下来。到了互动阶段,这份感动终于清晰起来。
我告诉陈堃,我是法学院的。但我所说的法学院不是厦大的,我来自吉大。为什么会在厦大?当我第一次去听法学院宋方青教授的法理课时,宋老师就很好奇地问我。
因为我老家在福建。在吉大时,我发现,一说起福建,大家往往首先想到的便是福建有个全国最漂亮的大学,这所大学里有个全国最出名的教授叫易中天,这所大学的名字就叫厦大。尽管都是些个人的感觉,又当不得饭吃,但作为一个福建人,我听了很受用,很自然地想到要到老家的厦大去体验一番。
现在我可以自豪地为北方那些同学再作点补充了。大楼、大师、大爱,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三个宝贝厦大一个也不缺!应该说,我昨晚的感动正是来自于厦大学子的这种“大爱”精神。
这种“大爱” 是一种我的事情我做主、不等不靠不埋怨的主人责任感.“你总会错过这一场那一场的讲座,事后痛心不已。仅仅是因为你没有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因为校园大了,信息很零散。”本来,听讲座是学生自己的事情,为什么学生自己不能把它做好呢?可是,有些人就不明白:学校有这么庞大的管理机构和数量众多的工作人员,凭什么要你一个普通学生来承担这份责任?这话当然有理!可是再仔细一琢磨,任何事情都要依赖官方机构来解决,骨子里面还把自己当主人看吗?
这种“大爱” 需要一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把理想变成现实的动手能力。陈堃是外文学院法语系本科生,网站另外两位也不是学计算机专业的,要白手起家建立一个网站并让它运行下来,还要根据全校师生的需求不断完善各种功能,我无法想象在这过程中他们遇到了多少技术难题,今后还要面对多少挑战!昨晚他们把自己的故事奉献出来,但愿他们还能把这些技术也奉献出来,这样我就可以成为一名特殊的志愿者,把他们的做事方式和做人信念带到吉大去发扬光大!
这种“大爱”还意味着从此踏上大国国民的成长之路。建立一个网站,把全部讲座信息整合起来,千万不要小看这么一个小小的创意,其实里面蕴藏着巨大的推动社会变革的契机!试想,厦门大学讲座信息网运行成功了,如果能把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国各所高校,再把全国各所高校的讲座信息网整合成中国高校讲座信息网,再加上简便快捷的检索功能,登录这个网站就能找到全国全部高校举办的各种讲座的文字、图片、录音、录像及评论或感想等资料,那会是中国大学教育的怎样一种理想图景?到那时,中国大学校园就有了一个共同的“百家讲坛”,每天都会有一大批的“易中天”们在这里讲得如痴如醉,每天都会有数以万计的学子们在这里听得如痴如醉……而且,在这个超级平台上,借助几千万学生的民主力量,实现全国精英人物之间的优胜劣汰,从而促使中国学术的创新之树永保长青,激情之花永不凋谢!所以,这个讲座信息网不但可以做成全国品牌,而且可以做成世界品牌!更为重要的是,在推动社会前进的过程中,作为学生的我们也为自己培养了一种成为世界国民的素质,那就是:愿意最大限度地为最大多数人服务,并且一直乐此不疲!其实厦大已经有很多这样的校友,比如通过这个讲座信息网刚认识的陈小加先生,就是巧妙运用中国人和世界人的双重身份,演绎着自己一个又一个人生传奇!

2008年10月4日星期六

您知道北京西站如何忽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吗?

 10月1日是一个举国欢庆的神圣日子。被誉为“亚洲第一大站”的北京西站,是我国规模最大的人口集散地和交通枢纽,是展示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公布虚假信息,欺骗社会公众,是严重损害社会诚信的违法行为。按常理,“神圣”的“窗口”无论如何也不至于发生“虚假”和“欺骗”这样的事情。然而,千真万确,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因为奥运和“神七”仍然沉浸在光荣与梦想中的首都北京! 
  一、事件经过 
  2008年10月1日11:57分。北京西站。当北京开往厦门的K307次列车缓缓驶出站台时,我突然发现:我的下铺是空的!对面的上铺和中铺是空的!隔壁的21号和22号的上铺、中铺和下铺全是空的!再看看我所在的第9车厢,竟然有三分之一的铺位是空的!顿时,脑海中迅速闪过为了这张车票被折腾了好几天的情景,一股被忽悠、被捉弄、被欺骗的怒火涌上心头! 
  我是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国庆期间有事要回福建老家一趟,为了避开黄金周旅游高峰,我特地安排在国庆正式放假前一天(9月28日)坐上从北京到厦门的火车。为此,我提前五天(9月22日)到长春火车站设在吉大前卫南校区的售票点购票。很遗憾,该售票点工作人员告知仍然无法异地售票,我只好先买9月27日从长春到北京的车票,再委托北京的同学帮忙买9月28日从北京到厦门的车票。没想到第二天(9月23日),同学连续三次告急:28日车票全部卖完!29日车票全部卖完!30日车票全部卖完!唯一的办法就是找“黄牛”用双倍的价格买一张高价票!不是提前五天才开始预售吗?怎么这么快就卖完了?“卖完了就是卖完了!”售票员的回答很生硬也很干脆。我既不甘心就这样被“黄牛”宰割,作为学生也经不起“黄牛”的宰割,又担心夜长梦多,再迟一点连10月1日的车票也没有了,于是“当机立断”把事办了,我的车票是“K307次,2008年10月1日11:57开,09车020号中铺”。 果然,等到9月28日,另一位同学想买一张下辅时,售票员告之:“只有上铺,其它票都卖完了!” 
  因为承担不起在北京停留四天的开支,我只好把已经买好的27日从长春到北京的车票办理了改签,幸好最后一趟9月30日晚上11:33分到达北京站的动车组还有票!第二天 10月1日上午10点,我总算到达北京西站。此时,售票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显示:K307次的硬座票“无”,硬卧票“无”…… 
  有票为什么不卖?这么多铺位空着为什么车站的售票员和电子显示屏都说没票了?列车上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其它车站还有人上车,这些空着的车票确实被买走了。 
  果真如此? 
  大约晚上9点的时候,列车上的播音员开始反复播放这样一则通知:“旅客们请注意,卧铺车厢还有铺位元,有需要卧铺的旅客请到11车厢列车长席办理手续……” 
  第二天(10月2日)早上,K307次列车已经驶入目的地所在的福建省,我特地对每节车厢进行逐个清点,发现列车到达邵武站之前,仅仅硬卧就有118个铺位仍然空着,空置率高达24.28%!详情如下: 
  第2车厢:24个铺位一共有14个空铺(1至14号不对外,上面写着:“静”、“ 旅客止步”),空置率达58.33 %,具体空铺位置为:15号上铺、中铺,16号上铺、中铺,19号上铺,20号上铺、中铺和下铺全空,21号上铺、中铺和下铺全空,22号上铺、中铺和下铺全空。 
  第3车厢:66个铺位一共有29个空铺,空置率达43.94 %,具体空铺位置为:1号下铺,2号上铺,3号上铺, 5号中铺,6号上铺,7号上铺和中铺,8号上铺、中铺,9号中铺,10号下铺, 12号上铺和下铺,13号上铺和下铺,14号上铺,15号上铺,16号上铺,17号上铺,18号上铺和下铺,19号中铺,20号上铺、中铺, 21号上铺、中铺,22号上铺、中铺和下铺全空。 
  第4车厢:全满,没发现空铺。 
  第5车厢:66个铺位一共有6个空铺,空置率达9.1 %,全部为上铺。 
  第6车厢:66个铺位一共有个9空铺,空置率达13.64 %,具体空铺位置为: 11号上铺,13号上铺,14号上铺, 18号上铺,19号上铺, 21号上铺、中铺,22号上铺、中铺。 
  第7车厢:66个铺位一共有23个空铺,空置率达 %,具体空铺位置为:2号中铺, 4号上铺, 6号上铺,7号上铺,8号上铺、中铺和下铺全空,9号上铺、中铺,10号上铺、中铺和下铺全空,11号上铺,12号上铺、中铺,13号上铺和下铺,14号上铺、中铺,15号上铺、中铺,16号上铺、中铺。 
  第8车厢:66个铺位一共有12个空铺,空置率达18.18 %,具体空铺位置为: 3号上铺,4号上铺,5号上铺、中铺,6号中铺,7号上铺、中铺,8号中铺, 13号中铺, 15号中铺和下铺,16号中铺。 
  第9车厢:66个铺位一共有25个空铺,空置率达37.88 %,具体空铺位置为:1号上铺,3号上铺、中铺,4号上铺、中铺, 7号上铺, 9号上铺,10号下铺、中铺, 11号上铺,13号上铺,14号上铺,17号上铺,18号上铺、中铺和下铺全空,19号上铺、中铺,20号下铺, 21号上铺、中铺和下铺全空,22号上铺、中铺和下铺全空。 
  第10车厢是封闭式的软卧,其情况不得而知。第11车厢是餐车。其余车厢是硬座,由于旅客走动频繁,无法准确统计,但可肯定的是,硬座车厢的空位仍然很多,比如第13车厢就有12个人横着躺在座位上呼呼大睡。 
  二、合理的怀疑是什么? 
  有票为什么不卖?硬卧明明还有118个空铺,为什么对外公开的车票信息却是“无”? 事实已经证明,K307次列车那些工作人员的解释纯属胡说八道,那么,作为虚假信息的受害者,我们合理的怀疑是什么? 
  第一种:北京西站车票统计出现重大失误?如此低级错误,不可能! 
  第二种:“黄牛”们抢先把票买走了?那他们就亏大了,以每张500元计算,仅仅硬卧就损失近6万元。同样低级错误,不可能! 
  第三种:火车站与“黄牛”共谋?——火车站故意预留一部分车票给“黄牛”,如果卖出,则高于正常价格的部分由双方分成;如果卖不出,则退还给车站!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会亏亏公家、会赢赢个人;二是确保“黄牛票”始终拥有一个稳定的市场;三是不管你的怀疑再怎么合理,拿不到证据又能奈我何哉? 
  第四种?也许有,那就再给“铁老大”一个机会,让他们自己来说明吧! 
  三、为什么会这样?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条列》的相关规定虎头蛇尾,是对北京西站公布虚假信息欺骗社会公众的违法行为缺乏应有威慑力的根本原因。 
  准确性是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最基本要求,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不得公开虚假信息,即政府不得故意通过公布虚假信息欺骗社会公众;第二,避免公开错误信息,即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各种手段,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核实、检验,避免损害公众利益;第三,澄清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即当行政机关发现社会上存在某些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管理秩序时,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释本》第5-6页,法律出版社)为此,该条例用了两个条款分别对准确公开信息的假设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作了规定。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四)通过其它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它行为”。 
  众所周知,假设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这三个要素同时具备是一个法律规范产生法律作用的前提条件。我们进一步分析可知,第六条是第一章总则中的一个重要条款,专门对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假设条件、行为模式作了明确规定,其重视程度不可谓不高!再看第三十五条,用列举方式规定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违法行为,可以概括为三类:一是保密方面的违法行为;二是怠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违法行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其中第三类又包括三种情形,即(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四)通过其它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它行为”。至此,原本高度重视的公布虚假信息欺骗社会公众等违法行为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却被排除在具体列举范围之外,而是以“其它行为”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既然如此,又有谁会把前面的所谓的“重要条款”当回事呢? 
  其次,铁道部的行政不作为实际上默认、纵容并且助长了下属单位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5日颁布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条例在交通运输领域得到全面深入实施,交通运输部于2008年4月8日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交办发[2008]13号)并于2008年5月1日与条例同时实施。 年初的一场罕见大雪灾使铁道部因祸得福,在今年“大部制改革”中没有被并入交通运输部,所以交办发[2008]13号文对“铁老大”是不适用的。更有意思的是,同样是交通运输部门,铁道部至今没有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那么,诸如北京西站公布虚假信息欺骗社会公众的行为,是否属于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项“其他行为”?要作出这个行政立法解释,恐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不过,就算铁道部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也未必会针对铁路运输的特点对 “其它行为”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要知道,这样做可是自己革自己的命啊,“铁老大”会心甘情愿吗?我们还是拭目以待吧! 
  四、怎么办? 
  在目前中国大陆的现实社会中(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当然不会存在类似问题,因为这些地方铁道部管不着),有两个庞大的群体是不可能不和火车打交道的:一个是为了生存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另一个就是像我们这样为了求学远离家乡的大学生。这两个群体又有着天然的相似性和相关性:第一,我们都是经济上的弱势群体,坐不起飞机,只好坐火车。第二,我们情感上都有很多的牵挂,无论“铁老大”怎样对待我们,明知别无选择,一到团圆的时候还是会义无反顾!第三,我们的父母或是其它亲人很可能就是农民工,很多农民工外出拼命赚钱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大学生,所以我们之间有着天然的同情感,都彼此深深地祝福对方在异乡的日子能够快乐、快乐再快乐一些。但是我们之间又是有区别的,最重要的就是肩上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同。农民工可以沉默、一再忍让,因为他们也只能沉默、一再忍让!但是,作为大学生,我们不能沉默、一再忍让,作为高校法学院的大学生更没有理由沉默、一再忍让! 
  为了让自己回家或是返校成为一种温馨、愉快的享受,为了让我们背井离乡的农民工亲人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和社会关怀,我呼吁全体大学生特别是法学院的同学每次坐火车时对身边发生的不公平不正义的事情不要再熟视无睹了,最起码,我们可以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对“铁老大”尽一点监督和法律救济的努力,就像中国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郝劲松一样,就像吉林大学的本科生马亮亮一样!(两位学友的维权事迹,可百度搜索“郝劲松 火车”、“马亮亮 火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据此,我们对北京西站公布虚假信息欺骗社会公众的行为可以有五种合法途径进行监督和救济: 
  第一,向北京西站的上级单位北京铁路局举报; 
  第二,向北京市监察局举报; 
  第三,向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举报; 
  第四,向北京铁路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五,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或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西站的北出口属于海淀区管辖,南出口属于丰台区管辖)。 
  以上五种方法管不管用?哪一种方法好使?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博主说明]
本文首次发表于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文献)

2008年5月17日星期六

废墟中何处寻找人大代表?

据北方网报道:四川地震发生当晚,受吴邦国委员长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致电省人大常委会,表达对四川灾区人民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深切慰问。李建国在电话中说:“吴邦国委员长十分关心四川省汶川等地区遭受严重地震灾害,对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灾区人民、遇难者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对死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心受灾地区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全力支持四川的抗震救灾工作。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紧急行动起来,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奋战,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昨晚看到这则消息,我当时的感受不是温暖,而是欲哭无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人大代表对人民应该肩负着多么重大的责任呀?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吴委员长除了电话慰问和希望之外,就不能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做点更有“技术含量”的事件吗?当温家宝总理等政府官员和人民子弟兵被西方媒体罕见地称为“救灾英雄”时,为什么唯独不见人大代表的“风采”,怎么会形成如此鲜明的反差?所以特地向凤凰卫视,并且通过凤凰卫视向全体新闻媒体求助:请务必在废墟中找到我们的人大代表,因为我们有很多问题要请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解答:
灾难发生之前,您是否居安思危,尽到了监督、检查和问责的责任?
灾难发生时,您是否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向有关方面报告灾情,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组织动员所有民间力量进行灾难救助?要知道,根据宪法规定,人大代表是唯一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并且直接对人民负责的法定人员,因此对于及时报告灾情、迅速组织动员所有民间力量进行灾难救助方面,您不仅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而且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
灾难过后,作为人民派驻立法机关的“使者”,您是否考虑过这些人民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和救灾经验,应该督促有关政府部门通过制度的方式保存起来,并且尽快上升为法律?万一遇上新的灾祸,就可以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您也许会说,我们不是有一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了吗?不错,2003年“非典”发生后,国务院迅速制定了这部“依法治灾”的行政法规。但是,行政法规跟您有何相关?再说,这仅仅是对付卫生事件的,其他的自然灾难怎么办?而且,自从1954年宪法把无比神圣的权力正式赋予你们这些人大代表以来,中国发生了多少天灾人祸啊?远的唐山大地震不说,最近几年就接连出现洪灾、“非典”、雪灾………为什么至今还没有一部《防灾救灾法》?为什么至今甚至连这样的规划都没有?每次灾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从媒体上所能看到的以及老百姓所能感知到的,除了民间自发力量,就是政府官员和人民子弟兵疲于奔命的身影,所以,我们真的想知道:当党政军部门一次又一次充当官方“救火队长”的时候,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代表们,就不能当一回官方的“防火队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