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网报道:四川地震发生当晚,受吴邦国委员长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致电省人大常委会,表达对四川灾区人民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深切慰问。李建国在电话中说:“吴邦国委员长十分关心四川省汶川等地区遭受严重地震灾害,对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灾区人民、遇难者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对死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心受灾地区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全力支持四川的抗震救灾工作。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紧急行动起来,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奋战,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昨晚看到这则消息,我当时的感受不是温暖,而是欲哭无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人大代表对人民应该肩负着多么重大的责任呀?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吴委员长除了电话慰问和希望之外,就不能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做点更有“技术含量”的事件吗?当温家宝总理等政府官员和人民子弟兵被西方媒体罕见地称为“救灾英雄”时,为什么唯独不见人大代表的“风采”,怎么会形成如此鲜明的反差?所以特地向凤凰卫视,并且通过凤凰卫视向全体新闻媒体求助:请务必在废墟中找到我们的人大代表,因为我们有很多问题要请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解答:
灾难发生之前,您是否居安思危,尽到了监督、检查和问责的责任?
灾难发生时,您是否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向有关方面报告灾情,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组织动员所有民间力量进行灾难救助?要知道,根据宪法规定,人大代表是唯一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并且直接对人民负责的法定人员,因此对于及时报告灾情、迅速组织动员所有民间力量进行灾难救助方面,您不仅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而且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
灾难过后,作为人民派驻立法机关的“使者”,您是否考虑过这些人民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和救灾经验,应该督促有关政府部门通过制度的方式保存起来,并且尽快上升为法律?万一遇上新的灾祸,就可以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您也许会说,我们不是有一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了吗?不错,2003年“非典”发生后,国务院迅速制定了这部“依法治灾”的行政法规。但是,行政法规跟您有何相关?再说,这仅仅是对付卫生事件的,其他的自然灾难怎么办?而且,自从1954年宪法把无比神圣的权力正式赋予你们这些人大代表以来,中国发生了多少天灾人祸啊?远的唐山大地震不说,最近几年就接连出现洪灾、“非典”、雪灾………为什么至今还没有一部《防灾救灾法》?为什么至今甚至连这样的规划都没有?每次灾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从媒体上所能看到的以及老百姓所能感知到的,除了民间自发力量,就是政府官员和人民子弟兵疲于奔命的身影,所以,我们真的想知道:当党政军部门一次又一次充当官方“救火队长”的时候,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代表们,就不能当一回官方的“防火队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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